重庆市璧山区环保局三举措学习贯彻新《环评法》

18.09.2016  15:07

  一是深入学习修订要点。充分理解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改革大背景下,修订出台《环评法》的重要意义。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三个主要特点: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取消前置审批;加强环境执法,“未批先建”最高罚款20万元改为总投资额的1%至5%。

  二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以新《环评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分类逐一进行处理,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新法实施后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切实发挥环评效能。

  三是加强广泛宣传。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公众知晓新《环评法》。对相关主管部门、环评中介机构、工业企业及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新《环评法》的重要修订内容,在审批大厅环保窗口制作简明读本,告知提醒办件单位关于“未批先建”的法律后果,加强承诺备案的服务指导,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