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环保局“五措并举”提升涉锰行业环境监管水平

26.10.2015  14:02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对全县37家锰矿开采企业、17家电解锰企业的治污设施、锰渣库进行严格监管,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机构属地管理前沿优势,督促、指导乡镇环保办规范做好辖区涉锰行业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监测监控。加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企业过境河流上下游水质的监测频次,密切监视水质动态,实行“企业过境河流上下游水质监测考核制度”,根据企业上下游监测数据(差值)来分析确定污染责任主体并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查找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三是推进整合重组。按照《秀山县电解锰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要求,对现有18家电解锰企业实施整合重组,保留7家企业9个点,实现电解锰产业优化升级。

四是注重源头控污。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每两年对电解金属锰企业开展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求从源头上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五是深化技术创新。积极与科研院所、专业环保机构的合作,研究和应用电解金属锰末端废水锰铬离子回收、锰渣综合利用、锰渣无害化处理等治污新工艺、新技术,力求通过技术创新提升锰行业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