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13.02.2015  19:37

为全面改善县域环境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庆市荣昌县环保局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推广清洁能源。

一是大力支持清洁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清洁生产项目和采用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优先审批。

二是加强火电、玻璃等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严格按要求控制新建燃煤锅炉,2014年淘汰关闭燃煤锅炉23台。

三是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促使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努力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四是强化监管措施,依法实施环境监督。在进行新建、改建(造)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优先选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阶段中加以落实。对使用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五是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活动,借助各种媒体宣传清洁生产工作中涌现的企业典型,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新形势下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筑牢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