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环保局全力补齐环境短板 推动实现环境小康

09.03.2016  10:43

  2016年璧山区环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孙政才书记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和局长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区一美”战略,全力以赴补齐环境短板,推动璧山早日实现“环境小康”,让广大群众拥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

  强化机制建设,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巩固全区生态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生态创建办统筹协调各方的优势,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继续执行绿色政绩考核体系,严格实行财政倒扣机制(凡是引进1家污染企业,扣减该镇街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扣减总额按引进污染企业数量累加计算)和转移补偿机制(对人均财力不足12万元的镇街补足12万元,总财力不足1200万元的镇街补足1200万元,并安排经济条件较好的街道帮扶经济条件较差的镇,补贴金额为街道财政总收入的3%-5%),遏制污染“增量”、减少污染“存量”。高标准建设好全市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围绕质量改善,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和污染物减排。深入实施“蓝天行动”,重点抓好全区38家砖厂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的运行监管,强化道路扬尘、工地扬尘、黄标车淘汰等常规工作。深入实施“碧水行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废水排口规范整治和餐饮业油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对全区91座水库、571口山坪塘、126个精养鱼池的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宁静行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案件,做好高考、中考等重要节点的保障工作。深入实施“绿地行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深入实施“田园行动”,完成25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继续开展国省县道、农村硬化公路绿化和水系绿化,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节能、节地、节约资源导向,严格执行环保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驻。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全区环保监管执法水平。完成环保大楼装修入驻,尽可能争取保留执法和特种车辆。强化区、镇、村三级环保队伍素质和能力培训,提升环保监管执法水平和效率。加强辐射能力建设,争取成立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有效加强我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最大可能地预防辐射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总结环保物联网在我区试点成功经验,筹备召开全市环保“互联网+”现场会,为全市各区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借鉴,并在此基础上升级打造璧山智慧环保,真正实现对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实时、精准、有效管控。

  严格环境执法,有效保障全区环境安全。大力实施新法新规,继续严格执行“三个一点儿”,即:对老百姓好一点儿,对违法排污者狠一点儿,对守法经营的企业服务周到一点儿,通过实施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健全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管控好微博、微信、官网,确保环境信息安全,防范舆情风险。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要求,真正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环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