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方环保立法和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26.03.2015  21:45

 

 

重庆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方环保立法和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3月26日,重庆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大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建议。

会议指出,市环保局系统要高度重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工作,有效解决现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与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以及《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同位法内容不一致、要求有差异的问题,切实体现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明确各个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推动全市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全市环保系统须认真领会环保部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将其作为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杜绝出现环境监管执法不力、工作懈怠等情况,敢于向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亮剑,抓出一批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件。

市环保局领导黄红、廖肇禹、杨伟智、唐德刚、温汝俊、陶志刚、张广莉、陈盛樑,副总工,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