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环保局坚持“五个规范” 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09.11.2017  01:15

  一是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做到行政处罚案件案委会集体研究,执法与收费分离,调查与处罚分离,罚款与收缴分离。

  三是规范处罚程序。坚持严把违法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做到违法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条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四是规范送达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并由直接责任人或法定代表人签收,在法定代表人不在或拒绝签字时,实行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对所送达的法律文书,认真填写送达回执。

  五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程序。做到法律文书事实清楚,违法证据充分、确凿,使用法律条款准确,环保执法术语精炼,字迹清楚、工整。

  截止目前,实施行政处罚67件,共处罚金257余万元,移交行政拘留1件,查处率,办结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