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环境监察支队四措施打造廉洁队伍

25.08.2015  11:50

璧山区环境监察支队以强化四项措施为着力点,加强队伍管理、内部建设和绩效考核,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2015年初区环境监察支队根据《新环保法》重新审定了十一项工作制度,明确了综合科和四个大队的职责、职能,理清了工作思路,规范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考核办法,完善了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支队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学习廉政教育,通过讲事例,学先进,增强反腐倡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慎用手中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大违纪监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姑息手软。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胆大包天的行为进行严惩,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行为坚决问责,集中整治在基层反响大、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行为,确保干部队伍清廉。

四是改善内部环境。进一步整治工作环境、规范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要求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环保物联网调度中心等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的着装必需得体、文明用语,努力塑造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