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高级农机修理工培训班暨选拔“鑫源杯.重庆首届农机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的通知

21.10.2017  05:44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重庆第一届农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渝农发〔2017〕262号)要求,拟于近期在万州区举办两期高级农机修理工培训班,并选拔“重庆首届农机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次安排

第一期:初赛选手训练班

主要开展农机修理工(高级)理论常识和核心技能的综合训练,并遴选复赛选手。

1.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共100人(分两个班教学),由各区县(自治县)农委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市农委(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条件及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2.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8—13日,11月8日15:00—18:00报到。

3.培训地点

龙都大酒店(地址:万州区龙都大道218号,前台电话58812345);培训报到联系人:康学良,电话:58800513;15123331583。

4.本期培训由市农机推广总站承办,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农机修理培训导师工作室协办。培训结束后,遴选出50名选手参加复赛。

第二期:复赛选手训练班

主要对第一期筛选出来的选手开展技能强化训练,并遴选决赛选手。

1.参训人员名额

共50人,从第一期培训班中择优遴选。

2.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13—21日,11月13日15:00—18:00报到。

3.培训地点

美地酒店(地址:万州区站前路222号,前台电话58101888);培训报到联系人:康老师,电话:58800513;15123331583。徐老师,电话58812066;13635375792。

4.本期培训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承办,重庆农机修理培训导师工作室协办。培训结束后,遴选出30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参训人员

热爱农机修理工作,自愿参加重庆首届农机职业技能大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1.取得农机修理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农机修理工高级职业资格。

2.连续从事农机修理工作9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农机修理类毕业证书。

4.取得农机修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开展培训。

理论知识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操作技能包括农业机械技术维护、检查调整、故障诊断与排除、零件鉴定、零部件更换等技能。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人员的推荐,积极动员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农机维修机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人员参加培训和参赛,要通过适当形式把能代表本区县(自治县)、本单位农机修理最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选拔出来,推荐参加全市竞赛,展示本区县(自治县)、本单位技能人才风采和人才培育成就。

(二)参训人员经本次培训与考试考核合格的,发放农机修理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决赛一、二、三等奖选手,根据有关规定,在命题层级的基础上,核发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请各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推荐的参赛人员,在培训报到时将《重庆市农机特有工种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二)2份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交培训承办机构。

(三)培训及竞赛选手遴选经费

1.本次培训和选手遴选均不收费,参训和竞赛期间食宿等所有费用由承办单位全额补助,技能鉴定费用由市农机推广总站全额补助,在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

选手往返培训、竞赛地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的交通费自理。

2.初赛选手训练班费用,由市农机推广总站在2017年度农机培训项目资金中列支;复赛选手训练和决赛的相关经费,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在市农委下达的2017年“农业机械化技能人才培育”专项列支。

3.区县(自治县)推荐参赛选手的经费,承担2017年“农业机械化技能人才培育”项目的,可在该项目资金中列支;未承担该项目的,由区县(自治县)农业主管部门在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中统筹解决。

4.其他有关单位推荐参赛选手的经费,由本单位承担。

(四)第一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格式见附件三),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农机推广总站科教科,为便于识别和统计,邮件标题为“XX区县(或XX单位)农机修理竞赛培训名单”。

联系电话:67909951,联系人:胡敏、王明明,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初赛选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农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第一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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