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突出“三抓”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06.07.2015  20:11

一是 抓检查。对2014年全区7657件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质量检查,并深入到村、社区对调解案件进行了抽查、回访,指导调委会规范调解案件的统计、调解案卷的制作、调解员补贴的发放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增强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是 抓培训。联合区法院以分片区、分批次的方式,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司法所加强对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100%。按市司法局要求开展人民调解万人大培训活动,组织各镇街综治办主任、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司法所全体人员共360余人,参加了“万人大培训璧山培训班”,认真学习了“老马工作法”,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三是 抓调处。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开展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落实纠纷调处制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出矛盾纠纷197件,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4572件,调解成功45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7%,涉及当事人9939人,涉及金额3096.06万元,切实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