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多举措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8.02.2016  11:01

 

第一,办学活动更趋规范。 学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制度可行。建立教代会、党支部等组织机构,形成广泛参与、民主决策的管理格局。健全教代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各学校均设置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第二,师生权益得到保障。一是 健全学校申诉制度。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均制定《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和申诉程序,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是 规范教师行为。印发《璧山区师德师风“十条要求”“十不准规定”和“六条禁令”》,杜绝教师违规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侵权行为。

第三,法制宣传成效明显。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动区关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教育宣讲活动;联动区综治委下发《关于配备法制副校长的通知》,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作1次专题法制报告;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征文、演讲、主题班队会活动等;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办好法制专栏,以黑板报、墙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