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召开便民诉讼联络员培训会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1.09.2017  17:25
  为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璧山法院璧北法庭在区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以追求实效性为目标,积极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确保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取得实效。9月18日,璧北片区便民诉讼员培训会在璧北法庭召开。璧北法庭孙佳荣庭长就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对应措施进行了宣传,并对到会的璧北片区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及驻镇、所、村、社的调解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璧北法庭在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借好力,强领导。借好党委政府之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高定位、强领导,全面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根据区法院的统一部署,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建设联络小组,由各乡镇的司法所及综治办领导担任各街镇的联络点负责人;整个片区设立便民诉讼站3个、便民联系点38个、便民联络员38名;借好乡镇村社之力,将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与村社干部、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所长与便民诉讼网络站点负责人、联络员进行整合,在法院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强宣传,布好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追求便民诉讼网络实效性目标。将“巡回法庭”做为法制宣传的抓手,通过以案说法,及时化解矛盾,既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又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抓基础,选好员。通过便民诉讼网络的实际运转,不断总结便民诉讼联络员的选任经验。在便民诉讼联络员的选任时,注重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与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实现了从多选到优选再到精选的转变。由人民法庭根据所服务区域内便民诉讼网络的实际运转情况自行选任便民诉讼联络员,所选人员要具备工作积极性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在当地威信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四个要素。

培训结束后,与会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及调解员还进行了庭审观摩。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