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建立长期未结案清防机制

12.06.2015  12:08
  璧山法院狠抓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同时,强化预警防控,注重源头治理,避免“边清边积”,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以来,该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未结案件持续时间与审限比为86.7237%,同比提升了7.273个百分点,近三年来无三年以上未结案。

  一是强化预警防控。院审管办依托审判管理数据平台,每周对未结案进行清理,对临近审限和审执持续时间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案件,每周在内网上发出《未结案审执期限提示》,提醒承办人注意审限、尽快结案,同时将未结案情况分庭列清单交承办庭庭长和分管院领导,确保基数清、情况明。今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发出《未结案审执期限提示》22期。

  二是狠抓积案清理。院审管办对一年以上未结案实行月通报,各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建立“逾一年不满两年”、“逾两年不满三年”、“逾三年以上”三类未结案件督办台账并提出未结事由和结案计划,由分管院领导督办。审判委员会每季度研究一次一年以上未结案,逐案听取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汇报办理计划和未结事由,有针对性的督促和指导办理并责成承办人限期结案。今年以来,该院已召开1次审委会,专题研究一年以上未结案,促成了8件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

  三是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干警的质效意识,树立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理念,全院干警变被动为自为,主动提高办案效率。院庭长严控法定事由审批关,大力治理隐形超审限,对于法定事由,严控时间,主动作为,将案件的审执期限尽量缩短,如将普通程序案件和解时间尽量限制在60日内。完善司法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制度,规范鉴定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提升鉴定效率,今年以来,该院的平均鉴定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无一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为鉴定结果不及时所致。 来源:璧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