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科委原主任刘荣禹被“双开” 判有期徒刑十年

01.04.2015  17:08

   今(1)日,记者从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风正巴渝网”获悉,因受贿,第十三届璧山区委候补委员、区科委原主任刘荣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开除党籍、公职。

   通报显示,日前,经璧山区委批准,璧山区纪委对第十三届璧山区委候补委员、区科委原主任刘荣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荣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受贿罪,被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刘荣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纪违法,情节严重,且被判处刑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报经市纪委批准,给予刘荣禹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报经区政府批准,给予刘荣禹开除公职处分。

   记者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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