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税费还有优惠?快进来看看!

05.04.2020  19:11

4月是疫情发生以来的第一个大征期,即增值税叠加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种集中进行纳税申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今年国家和重庆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随着4月大征期的到来,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也进入了集中兑现期。

几种收入免征增值税

多亏了新政策,今天申报增值税又节约了6000多元税款!”说这话的,是统禾(重庆)餐饮有限公司张会计,他口中的“新政策”正是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中的一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对以下几种情形 免征增值税 :一是纳税人在疫情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二是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收入;三是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

统禾(重庆)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符合上述政策条件,因此一申报就享受了免税实惠。“节省下来的真金白银缓解了我们一部分资金压力。”张会计表示。

在两江新区,中再生双江环卫有限公司同样感受到了这项暖心政策带来的温暖。4月1日一早,公司总经理李文然收到了财务科发来的消息——3月份公司收入788万元,全部符合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条件,减免增值税17.9万元。

李文然说,这不是今年收到的首笔减税红利,政策实施以来,1月、2月的政策红利均已兑现,一季度累计共减免增值税59.9万元。公司每月防护物资采购成本增加16万,减税红利的接连入袋,不仅抵消了这几个月新增的营运成本,还帮助公司减少了部分资金占用,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小规模降率增添信心

在国家今年新出台的4批税费优惠政策当中,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对于重庆1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3月1日至5月31日, 增值税3%的征收率阶段性调整为1% ,无疑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的一大利好。

4月1日,刚刚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的重庆德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便是这项政策红利的“尝鲜者”。

申报数据显示,该公司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15.19万,其中3月份不含税销售收入为52.89万元。按照之前3%的征收率,3月应缴增值税1.56万元,得益于征收率下调,只实缴增值税0.53万元,减税1.03万元。

减税红利的及时兑现,在公司负责人李国根看来意义重大:“征收率下调政策的落地,激励了我们加快复产的决心。

作为一家主要生产销售病床、陪护椅等机械性医疗设备的企业,疫情期间本是订单旺季,但由于3月中旬前,员工未能完全返岗,加上物流受限,原材料不能及时供应,公司先后有近200万元的订单被迫取消。

李国根表示:“短期看只是订单取消,长期看其实是客户流失。尽管现在公司发展困难,但好在国家及时地推出了增值税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们的损失,多一分信心渡过难关。

申报即享受

采访过程中,除了优惠政策的及时落地,李文然和李国根还不约而同地谈到了申报过程的方便快捷。

据了解,符合以上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不需要任何审批流程和证明资料,只需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就能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4月大征期不仅将集中兑现上文提及的税费优惠政策,还包括诸如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纳税定额调整、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等税费优惠新政策,以往的既有政策也同步享受。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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