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重庆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3.2015  12: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启动2015年重庆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5年重庆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先进成熟技术与创新产品面向基层进行的应用示范和推广活动,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一)老年慢性疾病诊疗适宜技术集成与推广。重点支持面向基层的心脑血管疾病、骨质退变疾病、内分泌疾病等老年常见多发慢性疾病诊疗适宜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鼓励构建基于适宜技术转移辐射的临床多中心体系(即依托市级三甲医院建立临床医学中心,依托区县中心医院建立临床技术转移中心,社区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技术的接收基地,构建三级网络诊疗体系)。   (二)基于区域协同医疗信息化技术的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重点支持构建区域协同医疗信息化示范平台、常规医疗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技术示范基地,以及疑难疾病的区域性医疗协作体系,促进区域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鼓励开展相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三)食品安全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监管体系等技术集成推广、示范工程建设。   (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重点支持道地优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与初加工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鼓励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科技扶贫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活动。   (五)绿色节能建筑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重点支持低耗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适宜技术及建材产品;环保建筑技术及建材产品的应用示范与推广。   二、资助强度   单项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单一产品的产业化示范项目,为科技惠民计划一般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20万元;   集成应用多项技术、建设示范工程的项目,为科技惠民计划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50万元。   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应用多项国家重大项目技术成果,并着力构建平台体系的项目,为科技惠民计划重大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100—200万元。   三、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申报,对项目组织单位实行限项推荐,各单位限推荐2项(医疗机构以医院为单位)。各单位在向市科委推荐项目过程中,应把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位科技人员,并采取必要程序和措施,保证每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权利和公正公平地推荐项目。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将不再受理新用户注册。所有项目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同时向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一份。   五、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   申报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集成的适宜技术为自主研发或引进的民生相关领域先进、成熟并适宜推广应用的技术,示范的创新产品指自主开发或引进的民生相关领域的新产品。项目有明确的示范地点和惠及人群;   (二)项目立项依据充足,团队结构合理,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和目标明确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六、申报时限   2015年重庆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应于3月21日下午14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下午17时。   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委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我委将于4月4日下午17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4月7日下午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批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请填写2013年版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并予通报。   (三)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四)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五)其它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另行通知。   (六)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中心:何大维 蔡缙嘉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社会发展科技处:李 强 67512607   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谢红亚 67511205   附件: 重庆市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