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放纵这些人再害老百姓!”——电信诈骗受害人强烈呼吁台方严惩嫌犯

18.04.2016  18:58

看到台湾那帮骗子被抓住了,我们还有点安慰;现在又把他们放了,这就是对犯罪的变相纵容包庇,实在太可恨了!”17日,电信诈骗受害人、67岁的北京市民刘大娘在受访时愤怒控诉、泣不成声。

              连日来,台湾方面将自马来西亚遣返的20名电信诈骗嫌疑人释放一事,在大陆引起强烈愤慨。众多深受电信诈骗之害的受害人表示,大陆这么多群众被骗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台湾方面却轻易地放掉犯罪嫌疑人,如果任由他们逍遥法外,将祸及更多无辜的两岸同胞。

            受害人控诉:“释放嫌犯就是纵容犯罪

刘大娘含泪诉说了自己被骗的悲惨遭遇——去年11月,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歌华有线的客服,说刘大娘在怀柔有套房目前欠费,让她报案。刘 大娘十分奇怪,自己在怀柔并无任何房产,这位“客服”便帮助刘大娘转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线“民警”告诉刘大娘,她的身份信息已经泄露,被一 个网上通缉的团伙用于犯罪活动。

              惊恐不已的刘大娘在对方诱骗下,毫无保留地透露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家庭情况等信息。对方又传来一张印着刘大娘头像的“通缉令”继续恐吓。深信不疑的刘大娘急于自证清白,却不料一步步落入圈套。

按照这位“民警”的要求,刘大娘将自己辛苦攒下的全部19万元存款存入了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作为“安全保证金”。然而,对方并不罢休,诱骗刘大娘将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500万元卖房款也随即被骗走。

现在,钱和房子全没了,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孩子没地方上户口,上学也没了着落……不但要了老太太的命,也要了我们一家人的命。”刘大娘 的女儿边哭边说,老人终日以泪洗面、几次想自杀,要不是她及时发现,真就家破人亡了。        “即使钱追不回来,也要看到骗子被严惩!

          另一位受害人、57岁的江苏人张女士也讲述了被骗遭遇:她不仅被骗走辛苦积攒多年的80万元存款,还骗得她借了56万元,“人差点垮了,住了两个月医院,至今痛苦不堪……我就是希望这些骗子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去年11月至今年2月,81岁的北京市民吴先生被犯罪嫌疑人先后冒充移动公司、上海浦东公安和上海浦东检察院,将他和老伴儿的毕生积蓄及子女的钱共计232万元骗走。

        “本来已经涉嫌犯罪了,你台湾为什么把他们放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反公理的!必须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绝不能放纵他们再次犯罪、危害百姓!”说到此处,吴老双手颤抖、老泪纵横。

嫌犯自白:“妈妈,我不是去肯尼亚旅游的

              近日,已被遣返中国大陆的台湾犯罪嫌疑人刘泰廷的母亲到台湾“立法院”求援,称她的儿子“是去肯尼亚旅游的,是无罪的”,儿子在电话中向她哭诉 “我们都没有犯罪,我们都不想被带去中国大陆,怕被冤枉”。还有台湾媒体借此打出“悲情牌”,报道称“焦急又难过的刘妈妈当场泪崩”“妈妈心碎了,泣求政 府救救我们的小孩”……

许多受害人认为,这些言论让本已深陷痛苦之中的他们再次遭受打击。

那么,事实究竟是怎样的?

        “妈妈,我去肯尼亚不是去旅游,而是去做电信诈骗,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17日,2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泰廷在接受审讯时,亲口承认自己欺骗了母亲。

      “事实上,我去肯尼亚做电信诈骗的事情,我妈妈并不知道。”刘泰廷详细介绍了他前往肯尼亚的过程——

            早前,刘泰廷通过朋友认识了“胖财”(犯罪嫌疑人、台湾电信诈骗集团老板之一)。2014年2月底,“胖财”组织大家吃饭,目的是招募人员成立 公司,去埃及做电信诈骗。“2014年3月初,我到了埃及,不过只待了一周。”刘泰廷说,因为当时“风声太紧”,电信诈骗未开展起来。

            2014年5月,刘泰廷又接到“胖财”的电话,称要在肯尼亚设窝点,并邀他同去。听说“一个月可以轻松赚6万元新台币”,刘泰廷马上同意前往。同年7月,他向母亲谎称去旅游,按照“胖财”的安排来到肯尼亚,专门从事针对中国大陆民众的电信诈骗。

              刘泰廷供述,他是整个电信诈骗集团的电脑操作员,主要负责两方面工作:一方面,通过百度搜索检索到大陆移动电话号码段,然后通过软件群发诈骗电 话语音,每天发送1万至2万条;另一方面,充当电信诈骗集团和台湾“水房”(专门为电信诈骗集团洗钱、取现的机构)沟通的桥梁,通过SKYPE软件与“水 房”联系,向“三线”人员提供银行账号,与“水房”确认诈骗钱款是否到账。

办案民警介绍,刘泰廷的薪酬是每月3万元新台币的底薪另加提成。在提成方面,若当月“业绩”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可提成2%;300万元人民 币以上提成2.5%;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成3%。从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肯尼亚警方羁押,刘泰廷称自己至少拿到24万元新台 币,并通过转账方式将这些钱转给前妻。

              刘泰廷还承认,自己在被肯尼亚警方羁押的16个月期间,母亲每月寄给他1万元新台币供其生活,但他一直未告知母亲他在肯尼亚真正从事的“工作”。

为了我的事情,她在四处奔波、四处求救,但是她一直不知道实情。”采访中,刘泰廷数度落泪,向母亲表示“对不起”,并深刻忏悔自己的行为, “对那些受害者家属,我觉得非常痛心,毕竟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非常抱歉……自己肯定是错了,认识到做错事了,今后回到台湾肯定不干这样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