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伸手扒窃他人财物 被当场擒获

16.01.2015  02:25

嫌疑人指认赃物

为有效的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彭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科学安排警力,不断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2015 年1月12日下午,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1月12日下午5时许,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南门洞农行门口附近实施扒窃。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万星等人立即到达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将涉嫌扒窃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重庆市石柱县人,曾经因侵财犯罪被刑事处罚,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015年1月12日下午,该闫某某窜至彭水县城,在南门洞门口附近伺机用镊子盗窃他人一部苹果手机,没想到再次“栽水”。

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被盗手机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通讯员 何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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