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打猎私藏猎枪 民警找上门悔不当初

19.05.2015  20:07

中新重庆网5月19日电(通讯员    张政 袁梦)家住重庆酉阳县大溪镇大堤村的吴某爱好打猎,私自收藏了一把火药枪,六年前酉阳县公安机关在开展缉枪治爆行动中,石某主动将火药枪交给大溪派出所,没想到六年后,当民警上门“清查”时,在他卧室又查获一把锈迹斑斑的火药枪。

据犯罪嫌疑人石某交代,二十年前,大堤村有个铁匠能够制作火药枪,当时就花了350元钱请铁匠打了两把火药枪,自己年轻时酷爱打猎,喜欢上山打些野兔,常常带着一把枪和铁钉做的子弹上山打猎。

六年前,派出所民警与政府工作人员就动员石某把私藏的枪支主动上交,因为自己想留把火药枪做纪念,又存在侥幸心理,就只上缴了其中一把,另一把火药枪一直偷偷藏在卧室内,之后一直没有拿出来用过。”吴某交代。随着时间流逝,吴某都快忘了家中还有一把枪,直到民警上门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