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7.05.2015  12:16

渝农发〔2015〕116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着力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相关要求,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制定了《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5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信息化服务手段,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组织为重点。新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7个,新建农民田间学校157所,开展技术指导员知识更新培训3600名,培育科技示范户3.6万户,辐射带动农户40万户,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 健全农技推广制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技人员聘用、农技推广责任、农技推广考评和农技人员培训等制度上墙,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以强化基层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为重点,不断提升农技人员服务能力,争当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技人员。

(二)构建农技推广模式。 以农民田间学校为载体,构建“专家+科技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推广模式。各区县结合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每个产业确定一名技术专家,带动10名农技推广人员(乡镇农技人员比例不低于70%),开展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攻关。遴选认定3—6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建设1所农民田间学校,开展新品种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每个农技推广人员联系10名科技示范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口辐射带动周边10—20户农户。

      (三)开展农业技术服务。 技术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制定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方案,强化农业科技对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是 制定技术规范。结合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技术需求,制定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操作规范,编制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手册,确保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是 开展技术服务。技术专家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农技推广人员辅导次数不少于10次,全年指导次数不少于12天,在关键农时季节要进村入户进行指导。 三是 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在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重点开展技术攻关,并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设立醒目的标牌。

(四)加强农技队伍建设。 推荐优秀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部和市级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不同专业和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农技人员适应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运用能力水平。对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探索与涉农高等院校联办等形式开展进修,以获得相应的涉农专业文凭。

(五)推进农技试点工作。 在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和万盛经开区四个区县继续开展“特岗计划”试点,特岗计划招聘人员安排到乡镇农技推广单位工作,试点单位负责做好人员的选聘、管理和后续服务。在南川区、大足区、璧山区、忠县和秀山县五个区县,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活动,各试点单位要拟定创建活动方案,制订评选办法,严格评选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六)利用云平台推广农业技术。 积极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的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推广农业技术,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

三、资金用途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约占总经费的35%)。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原则上补助经费100万元的区县遴选确定10名技术专家,低于100万元的区县遴选5-10专家。补助经费100万元的区县遴选确定农技人员100名,以此为基础每增加10万元增加10名农技人员,反之每减少10万元则相应减少10名农技人员。其中区县农技人员不超过1/3,乡镇农技员不低于2/3;种植业不低于70%,畜牧、水产、农机不超过30%,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不低于总经费的25%;每个专家联系10名技术人员,每个技术人员联系10个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示范带动周边10个农户;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不高于总经费的5%,根据年中和年度考核对农技人员进行绩效奖励,考核由区县农委组织实施;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 一是 打造围绕新品种新实验展示的示范基地,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等。根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不与高产创建基地重复,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的建设原则。在2014年每个项目区县实施的示范基地基础上,2015年要新建3—5个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要培育一所农民田间学校(其中基地建设3万元;田间学校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授课、教材、资料等费用。) 二是 农业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等补助不低于总经费的15%。同时对利用积极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的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推广农业技术服务进行适当补贴。  

(三)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 (约占总经费的15%)。着力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断层和知识更新慢的问题。加强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改善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一方面,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岗位教育、知识培训及更新,根据不同需求,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开展培训,市级将举办重点班,主要进行农技推广机制创新及知识更新培训。区县普通班培训采取引进来的方式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能力提升和确定的专业技术为主。

(四)开展“特岗计划”试点。 鼓励一批专业素质高、立志献身“三农”的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改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结构,提升推广服务水平,探索在职攻读学位等其他培养方式。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万盛经开区安排资金75万元,用于对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五)开展“星级创建”试点。 按照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的要求,在南川区、大足区、璧山区、忠县、秀山县积极试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推行“四到区县、一挂钩”管理方式,即项目资金切块到区县、目标任务落实到区县、管理责任明确到区县、绩效管理延伸到区县,将考核结果与下年资金安排挂钩。项目实施区县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由县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市级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成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区县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农业区县情况、补助标准、资金用途、监管措施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和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和制度到位,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把握工作进度。

2015年5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市农委科教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备案(各一份纸质,并发电子版);

2015年5-10月为项目实施阶段;

2015年11月底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市农委科教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

(三)确保专款专用。 各项目实施区县农业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补助,严禁补助资金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以严肃处理。

(四)确保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区县要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最美农技员” 推介评选活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建立农技推广制度,编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编印《技术指导员手册》、《科技示范户手册》和《农民田间学校教材》。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现计算机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和三方考评制,客观衡量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情况,将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充分调动每个农业技术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做好宣传总结。 各区县农业和财政部门,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积极开展“最美农技员”推介评选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活动,对“扎根基层、一心为农、求真务实、甘守清贫”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信息管理员要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上载中国农业推广网( www.farmers.org.cn )。

附件:1.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管理表。

 

 

 

 

 

 

 

 

 

 

 

 

 

 

 

 

 

 

 

附件1

 

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个

 


  号

单位名称

资金
  合计


  数

示范基地

部示
  范县

14年绩效管理

特岗计划

星级
  创建

个数

金额

个数

金额


合计

3700

2448

157

942

60

125

25

75

50

1

万州区农委

141

75

6

36

20

10




2

黔江区农委

125

75

5

30

20





3

涪陵区农委

105

75

5

30






4

九龙坡区农委

104

70

4

24


10




5

北碚区农委

88

70

3

18






6

渝北区农委

88

70

3

18






7

巴南区农委

84

60

4

24






8

长寿区农委

99

75

4

24






9

江津区农委

146

75

6

36

20

15




10

合川区农委

105

75

5

30






11

永川区农委

135

75

5

30


15

5

15


12

南川区农委

114

65

4

24



5

15

10

13

綦江区农委

105

75

5

30






14

大足区农委

120

65

5

30


15



10

15

铜梁区农委

84

60

4

24






16

璧山区农委

97

63

4

24





10

17

潼南县农委

114

75

4

24



5

15


18

荣昌县农委

99

75

4

24






19

梁平县农委

105

75

5

30






20

城口县农委

115

75

5

30


10




21

丰都县农委

105

75

5

30






22

垫江县农委

105

75

5

30






23

武隆县农委

105

75

5

30






24

忠县农委

115

65

5

30


10



10

25

开县农委

105

75

5

30






26

云阳县农委

105

75

5

30






27

奉节县农委

99

75

4

24






28

巫山县农委

114

75

4

24


15




29

巫溪县农委

105

75

5

30






30

石柱县农委

115

75

5

30


10




31

秀山县农委

126

65

6

36


15



10

32

酉阳县农委

105

75

5

30






33

彭水县农委

105

75

5

30






34

万盛区农林局

118

70

3

18



10

30


 

 


 

附件2

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管理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区县

自评

市级考核

组织管理情况(8分)

1.领导重视

6

区县级领导批示或参与农技推广工作,按县级主要领导(书记县长)、区县级副职领导以及肯定性批示(参与)和圈阅从高往低打分,每档1分。



2.部门协作

2

成立领导小组,牵头局要发挥牵头和统筹作用。根据统筹和协作情况打分,成立领导小组且协作良好的得2分。



实施情况(92分)

3.规范管理

10

项目县“3牌3册1网”齐全(技术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示范基地标牌以及《科技示范户手册》、《技术指导员手册》、《农民田间学校教材》配备齐全,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和项目县数据信息实现网上填报)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



4.资金使用情况

12

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合理合规、及时兑付资金,年度资金使用符合时间进度要求、财务核算设置明细账核算清晰等情况)得7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由本级审计局或具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资金审计报告,没有扣5分。



5.宣传报道

8

多渠道宣传农技推广工作。区分中央、市、区县三级媒体层次和报道内容分别计分,得满为止。(中央主要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得3分、简讯类每篇得2分,市级主要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2分,简讯得1分;区县级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1分,简讯得0.5分)。



6.调动积极性

4

积极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开展“最美农技员”推介等弘扬正气、调动农技推广工作积极性活动的得4分。



7.队伍建设

8

区县100%的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到位得5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区县推广机构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得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8.信息化建设

8

区县100%的乡镇积极推动农技推广云平台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农技员和示范户书屋覆盖率达到80%的得6分,年平均使用率达到全市前15名的得2分。



9.农技人员培训

8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选送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部和市级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区县级培训。区县制定培训计划并完成培训任务,满分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区县建立完整规范培训档案,满分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区县95%以上的技术指导员培训后满意,满分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0.推广基地建设

6

区县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得6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1.农技推广创新做法

6

在农技推广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奖励激励和服务方式手段方面有重大创新做法的,每一项创新点加2分,得满为止。



12.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6

围绕主导产业,完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遴选、发布工作,满分6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3.包村联户服务

6

明确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下乡任务及要求,满分6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4.科技示范户满意度

10

  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推广工作科技示范户满意度调查,95%的示范户满意,满分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投诉、曝光、负面报道情况


有投诉事件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媒体曝光和负面报道属实的每次扣5分。



材料报送情况


项目方案、阶段性及总结材料及时报送,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和项目区县数据信息实现网上填报,每份材料晚于一周的扣2分。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经农业部或市级在延伸绩效管理中发现区县级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重大违法违规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