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安监局“五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3.03.2015  18:13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辖区煤矿企业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煤矿矿长负总责和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强化通风管理。县安监局联合产煤乡镇街安监(煤管)办加强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巡查,测风站点的足量和合理设置、配风送风是否满足需要、风门及闭锁是否合理、巷道贯通是否及时调风等。

三是强化防突工作。指导督促煤矿将采煤、掘进、瓦斯抽采计划与各矿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防突工作计划,加强现场防突参数测定,完善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瓦斯抽采达标。

四是强化防火管理。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规定,制定预案,配备应急材料,全面清理各矿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指数的鉴定情况。

五是强化应急管理。督促指导煤矿企业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增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不断推进“一通三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断深入应急知识宣教活动,全力夯实应队伍建设,为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