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异地交叉检查组给予我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举措有力、值得借鉴”的高度评价

27.10.2015  17:33

10月20-23日,由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天庆带领的国家安监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组到重庆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通过询问座谈、查阅资料、检查企业等方式深入江津、合川开展交叉检查。检查调研后,检查组从法制建设、体制机制、技术管理三个方面给予“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举措有力、值得借鉴”的高度评价。

(一)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上取得“三个突破”。一是在安全生产立法规定上取得新突破。《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完成二审;《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正式立法。二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通过广泛深入的巡讲、培训以及各类载体持续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全社会共谋安全发展氛围更加浓厚。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率先在危化、烟花、矿山、工贸等行业探索推动执法“三部曲”工作,坚持“6个一”的工作方法,规范执法程序。

(二)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信、国资、农委、商委、质监、安监、消防、工商联等市级部门参加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涉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工贸行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建议。二是细化分类分级,落实监管责任体系。根据企业数量类型、基础条件、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等实际,将工贸企业划分为四类。由市、区县、镇街(园区)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建立事故评析会议制度。建立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季度评析会议制度,定期评析工贸企业典型案例,研判工贸企业安全形势,引导大型重点国有企业发挥安全生产管理典型示范作用。

(三)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方面创新“三种模式”。一是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进以“明确机构、完善职责、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总体要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规范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运行程序。二是其他规上工业企业采取购买技术管理,实现技术管理外包,参与企业技术管理的方式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采取集团(行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园区、自治组织)购买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技术管理;三是对技术上无条件、经济上无能力、管理上无水平的微小企业,以镇(街)、园区为单位,采取属地政府(派出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帮助加强管理,实现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