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监测监管协同联动“四强化”做好环保工作左膀右臂

26.09.2017  21:59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中“建立测管协同机制,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科室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增强环境监测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是强化机制建立,有序开展监测工作。加强监测站与管理、执法科室的横向协作,监测站将局其他科室的监测需求纳入长期或短期计划,做到时间合理安排,资源合理分配,提高了工作效率,有计划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等监测。

  二是强化测管协同,做好环境执法工作。执法支队与监测站共同派人参加应急值班,便于在执法现场第一时间采集样品、保存样品。监测人员负责根据监测规范布设监测点位和采样,执法人员负责摄像取证和做笔录,保证案件处理和证据采集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

  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助力蓝天碧水行动。监测站通过对环境质量的定期监测,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同时监测站根据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形成分析报告,以便监管部门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监测站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派出对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过课题研究的博士在重污染天气常驻区蓝天办,负责帮助蓝天办监控实时数据,并对数据做出专业分析,蓝天办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应对。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行监测。监测站负责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技术审核和数据完整性审核,并督促企业上报数据;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或延迟发布自行监测信息、自行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监测站及时函告执法支队,执法支队立即开展监管工作以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自行监测中出现的问题。

重庆市九龙坡区四抓手筑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底线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国家地表水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