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

28.12.2014  11:40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保卫战”,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重申纪律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聚焦“四风”问题不发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行为,尤其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严肃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元旦、春节期间顶风违纪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欢迎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12388、63897391、63899823;举报网站:chongqing12388.gov.cn/jubao;举报信箱:中共重庆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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