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渝两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粮食产销共同发展

11.09.2017  15:22
    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庆、湖北两省(市)粮油产销合作关系,促进两省(市)粮食市场流通,实现产销对接、合作共赢的目标,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9月8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粮食局)会同湖北省粮食局在重庆悦来会议中心签署两地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
    湖北是全国粮油主产区和稻米、菜籽(油)净调出省,重庆市是结构性缺粮市。两省(市)在粮油产销上有很强的互补性,不仅合作历史悠久,而且合作前景广阔。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能够进一步提升两省(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从五个方面推动粮食产销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一是巩固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粮油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两省(市)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库场租赁、资产联营,以及代收、代储、代销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扩大合作规模和范围。
    二是积极开展粮油精深加工项目合作。鼓励、支持双方有实力的企业充分发挥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对方发展粮油精深加工转化,优化产品结构,推动科技合作。双方联合建设粮油精深加工转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粮食部门给予全力支持。鼓励和支持重庆企业到湖北发展“订单粮食”,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等。
    三是积极发展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合作。鼓励两省(市)粮食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利用粮食产区资源优势和销区市场优势,建立跨区域的大型股份制粮食企业,实行粮油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四是积极搭建粮食产销合作平台。湖北省通过每年举办粮油精品展交会,两省(市)通过不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粮食交易会、推介会或洽谈会,为粮食企业开展粮油产销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同时,推动两省(市)间重点地区、重点龙头企业及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不同层面、多种形式的合作平台。
    五是建立省际联系机制。建立由两省(市)粮食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定期协调机制,研究、安排、协调双方合作中的各项工作。建立不定期交流机制,根据合作需要,及时安排双方不同层面、不同议题、多种形式的相互考察、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互通两省(市)粮油生产、供求、价格、技术研发、管理创新、市场监管、政策研究、政务信息等方面的情况,以供双方互为参考,互为借鉴。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