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防站完成2015年度省际调运森林植物检疫任务委托工作

23.01.2015  04: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方便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提高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成效,近日,重庆市森防站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重庆市省际调运森林植物检疫委托资格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委托执行2014年度省际调运森林植物检疫任务的区县及其检疫工作进行了认真评查,同时对拟接受委托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后下发了《关于委托执行2015年度省际调运森林植物检疫任务的通知》。
      此次对符合条件的永川、荣昌等38个森防检疫机构委托执行本辖区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省际间调运检疫任务,委托期限为1年。《通知》中对受委托的单位今后开展的检疫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检疫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检疫职责;二是受委托的森防检疫机构不得再次委托或变相委托;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登记管理,加强对涉木企业的检疫检查和检疫监管;四是公示相关法规、规章、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检疫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换证条件的当事人,不得进行重复检疫、收费;五是要认真执行检疫“一签四表”制度,强化现场检疫工作。如有任何违规行为或整改不力,市森防站将有权提前终止委托工作。
      通过委托开展省际调运检疫工作,能真正起到便民、利民、高效的作用,并能极大促进全市林业经济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