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普在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 着力完善司法责任制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23.09.2015 11:23
本文来源: 法院
会议宣布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市法官遴选委员会的批复决定,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颁发聘书。我市将在市二中法院、渝中区、黔江区、荣昌区、梁平县法院等10个单位先行试点。
刘学普强调,要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尊重司法规律,确保积极稳妥、分类有序、重点突破、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试点工作。要着力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打造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按照中央确定的员额比例严格执行,充分发挥遴选委员会作用,严守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程序;要着力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强化对司法权的内外监督制约,建立科学严格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要着力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度及配套工资制度,建立履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司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要着力推进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他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试点区县要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重庆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于昨日起正式启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前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抓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和探索建立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体制等四项改革任务,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做到于法有据,自上而下。
三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重庆市情,立足司法工作和队伍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问题。
五是坚持改革与司法业务工作相互促进。通过改革优化资源、激发活力,保持队伍稳定,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按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确定全市法官、检察官员额,司法行政人员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15%,司法辅助人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46%以上。实行各类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法官、检察官实行多层次遴选,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实行办案责任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行司法人员的有序交流。
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高效的审判组织、检察办案组织,改革司法文书签发机制,实行“谁办案谁签发”,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建立执法档案,法官、检察官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办案咨询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对司法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外部监督。
三是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衔接的工资制度,提高法官、检察官工资水平。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履职保障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
四是探索建立区县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市级统一管理体制。区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组建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和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完善区县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全市法官检察官实行“统一提名、市级审批、分级任免”制度。区县法院、检察院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区县法院、检察院各类资产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审批管理。
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步骤如何安排?
市二中法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及渝中区、黔江区、荣昌区、梁平县法院检察院共10个单位将先行试点。改革按照下列进程推进:
9月下旬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召开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和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首批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大力推进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具体举措;按照中央部署,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构建市级部门统一管理试点单位人财物的工作机制。
2016年上半年,深入分析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评估试点工作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2016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修改完善的改革方案,选择更多试点单位,逐步扩大和有序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五、我市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如何组成?有什么职能?
答:两个遴选委员会都是分别由专门委员和专家委员共计15人组成,7名专门委员来自组织人事部门和政法部门,8名专家委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法学、实务界专家担任。其中,专家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从现有法官检察官中选任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遴选法官检察官,从优秀的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士中公开选任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将主要采取书面审查、面试等方式,从专业角度审查提出法官检察官建议人选。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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