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组建10个督查组 重点督查10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0.09.2017  21:09

    9月2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9月27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1天,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仍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秋冬季节细颗粒物超标问题较为明显。为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我市组建了10个督查组,对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等10个方面进行督查。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的范围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履行大气污染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重点督查10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督查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加快淘汰黄标车,重点抽查柴油车,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二是督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行为。加强油库、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督查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重点督查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等工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四是督查道路扬尘控制措施。重点督查落实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以克论净”开展考核。

        五是督查堆场扬尘控制措施。按照“谁堆渣谁负责,谁的土地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能清理的堆场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落实覆盖等措施。

        六是督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七是督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促其配套污染治理设置并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一旦发现污染直排或者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

        八是督查生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

        九是督查执法惩处力度落实情况。多部门联手协作,联防联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

        十是督查人工增雨作业措施。督促有条件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截至目前,各督查组已累计出动1696人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1536件,已落实整改1152次,并对重点污染源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且持续恶化的区县进行通报。

 

重庆市涪陵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成立涪陵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涪陵区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压实部门职责。二是强化“四控两增”,实现工作目标。控制交通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增强监管能力、增强污染天气预判能力,力争全年优良天数达300天左右、区域PM2.环保局厅
重庆市北碚区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查
  进一步推动北碚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