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四措施”推动绿色特色发展

29.08.2016  12:32

  8月19日上午,石柱县司法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江再红组织学习了《蹇泽西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并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完善发展思路,坚持绿色特色发展提出了四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主动积极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绿色发展主题宣传。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当地实际,以“送法下乡”、“送法到村”、“送法到校”等形式,开展具体的宣传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绿色特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全县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加强维稳工作,提供良好的稳定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两类”人员管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为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重点保障绿色企业合法经营。主动将法律服务深入县各绿色企业开展工作,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围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考试,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同时,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民主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争创一流的作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力以赴助推全县绿色特色工作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