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妇联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03.08.2017  10:30

  为加强石柱县妇联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7月31日上午,石柱县妇联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石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

  廉政教育基地设置了“权、钱、色、渎”四个警示区。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过程中,每进入一个警示区,就有一幅对联劝诫干部,勿滥用权利、勿贪图金钱、勿贪恋美色、勿亵渎职责。可是有些官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没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出现了贪图享乐、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的恶劣行为,严重损害人民族群众的利益。看着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昔日义正言辞的干部,最终倒在权利、金钱、美色的诱惑下,不得不让人反思“权之殇”“钱之害”“色之祸”“渎之痛”。经历了“权、钱、色”的诱惑,坚持自我,不为所动,做一个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好干部,就会来到幸福门,过上幸福的日子。

  参观过程中,县妇联的干部感触颇深,不断思考:他们为什么会走进监牢;如何对待权力和金钱;腐败的成本和代价;我们是不是坚持了党性锻炼不动摇。前车之覆,后车可鉴,他们的案例时刻警醒我们,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克己奉公,勤政为民。

  参观结束后,县妇联主席唐仕芳同志对干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规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干部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理想信念;二是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切记妇联干部是为民服务的,绝不能滥用权力,不能僭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三是妇联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一个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

  通过开展实地警示教育,极大地触动了县妇联干部的思想和灵魂,强化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是石柱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参加警示教育的人员通过直观、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了遵纪守法、廉洁行政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