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依法治林成效显著

28.02.2015  19:25
  2014年,石柱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林为抓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建设美丽石柱为目标,强力推进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
  突出一个“”字,抓好限额管理。以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为核心,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审核,不断简化和完善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全年完成林木采伐蓄积2.77万立方米,占年度采伐限额的32.07﹪,办理木材运输证1119份,审批办理征占用林地16宗。
  贯穿一个“”字,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强化督查,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监督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火扑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年发放宣传单20万份,制作宣传牌650个,出动宣传车500台次,投入100余万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落实一个“”字,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强化措施,加强监测,防止以松材线虫为主的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入侵蔓延,不断提高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和对突发疫情的应对能力。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1.19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9.8﹪。
  强调一个“”字,提高依法护林能力。加强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机构建设,依据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质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林业案件。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77件,处理违法人员339人,没收木材787立方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