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召开退耕还林座谈会

26.03.2015  18:58

围绕“在新一轮退耕还林中,造什么林、栽什么树,如何在搞好水土保持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要议题,3月24日,石柱县林业局召开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林业员座谈会,广泛征求乡镇干部意见。
与会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林业员分别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自乡镇情况,对本次退耕还林工作作了积极发言,基本形成了本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共识。
一是农民退耕意愿上:“退不退耕、退了种什么”,必须以农民意愿为主,充分尊重其种植意愿和习惯。
二是林种的选择上:由于我县山地为主,全县海拔高差大,建议高海拔山区以“保持水土、增加植被盖度”为目的的生态林为主,比如柳杉;条件较好的低海拔地带以“增加农民收入”的经果林特色产业为主,比如核桃、板栗、油茶、猕猴桃等。
三是苗木品种的选择上:部分乡镇建议由林业局根据各乡镇收集的情况统筹考虑苗木品种,各乡镇、村组再在提供的品种当中选择适合当地的树种,让退耕户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各涉旅乡镇和南宾镇除了要栽种具备一定经济效益以外,还要具有一定观赏性的植物,比如元宝枫、青翠李,以此带动大黄水片区沿线旅游业和城郊休闲游的发展。
四是造林模式的选择上:在吸取以前退耕还林工程中后期管护不力等教训上,结合现阶段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的实际情况,建议本次的造林工作以业主、大户、能人为主,并严格按照与之签订的造林合同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退耕范围上:一是前面有部分乡镇的造林成活率低,整体效果差,基本属于造林失败导致这部分土地不属于本轮退耕范围;二是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大量基本农田撂荒且严重,建议各乡镇和林业局共同向国土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撂荒地、以前退耕但效果差的土地全部纳入本轮实施。
林业局分管领导对当前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各乡镇认真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及其配套政策,要对本辖区基本农田以外可以纳入退耕地的坡耕地全面调查了解,统计上报,协助做好全县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