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非煤矿山以“五抓”为手段,实现事故零目标

24.04.2015  11:10

抓企业本质安全。一是围绕“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定位,加快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集团产业化。二是全面推行建立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抓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按照《石柱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三部曲》要求,联合县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对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并严格实施上限处罚。

抓隐患排查督查。一是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企业的各生产车间、各生产环节、各工艺流程,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不间断地排查。二是实施“三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安监办复查、安监局抽查的方式,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

抓矿山专项整治。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守“六个严格”。一是科学设计,先设计后开采,保证现场与设计相符;二是机械通风系统完善且保持正常运行;三是按规定要求设计安装“六大系统”并尽快投入使用;四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五是认真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规定;六是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露天矿山  安全专项整治坚定“六个必须”。一是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二是实行先剥后采;三是采用机械铲装作业;四是采取分台阶(分层)式开采;五是辅助加工系统安全可靠;六是安全警示、矿界标示明确清晰、放炮设岗准确到位。

抓严格考核“逗硬”。一是严格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石柱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分项考核,并对考核情况全县通报。二是落实约谈制度。对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采取约谈法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