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一批干部任免

17.08.2020  22:46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发布系列人事任命,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涉及改县副县长、人大、法院等部门。

具体为:

经2020年8月4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封啸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尤丹丹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周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

高建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

尹华正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

陈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

向宁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新贵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秦天玉同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冉杰元同志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德龙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勇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马玉琴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梁蓉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晓剑同志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胜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建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尹华正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静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志明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琴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近日,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任命:

马建琼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陈琦同志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曾麒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静波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盛勇同志为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春华同志为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健雄同志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职务;

陈琦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万华同志的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卫华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红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平同志的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近日,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白波同志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谭笑等2名同志调任的批复》(渝组公〔2020〕276号)同意:

谭  笑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  红同志任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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