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培养模式

24.11.2017  16:35
  司法改革推进以来,石柱法院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结合边远山区法院特点,深挖内部潜力,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培养模式,为下一步法官遴选储备后备力量。  

  一是严格人才选拨,确保队伍优化。根据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该院积极主动加强法官助理选任工作,制定《法官助理选任办法》、《法官+法官助理匹配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法官助理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人案匹配科学合理。现已完成法官助理的选任工作,并根据各庭室案件数和法官选择情况,确定法官+法官助理(1或N)的模式。

  二是狠抓素质培养,确保业务过硬。该院坚持内涵式发展,通过青年导师制度、举办资深法官授课、法官助理论道等多种形式,提升法官助理的业务素质。与此同时,加强法官助理的政治理论培训,确保政治素养过硬。截止目前,法官助理参与调解1320件,撰写裁判文书2103份,撰写调研文章20篇。

  三是强化职业保障,确保人心稳定。出台《干警购书管理规定》,其明确法官助理购书审批流程,为法官助理学习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拓宽法官助理的选任,重新修订《聘用制(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从事多年的聘用制书记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转为聘用制法官助理,工资待遇逐步提档。同时,规定从事两年以上的聘用制(派遣制)书记员,可以脱产2个月进行司法考试培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给予相关的奖励。截止目前,该院有2名聘用制书记员脱产培训,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将拟聘用为法官助理。

  四是畅通进出机制,确保权责明晰。根据《法官助理选任办法》的规定,建立法官助理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拓展晋升通道,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同时,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责,规范法官助理的行为。制定法官助理业绩考评标准,严格考核,确保助理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石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