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破获一起滥伐大案

19.09.2018  16:56

      石柱县六塘乡人马某,今年45岁,1997年因盗窃罪被石柱县法院判刑八个月,2006年因滥伐林木被石柱县法院判处罚金4000元、植树500株。2017年马某3次滥伐林木和一次无证运输木材被林业局行政处罚,其中二次滥伐拒交行政罚款。马某认为,没钱缴罚款,行政处罚就是一张纸,从而砍树的胆子也大起来了!
      2018年1月,马某再次无证运输木材时被群众举报。石柱县森林公安民警坚持查找滥伐源头,终于破获一起滥伐大案。经调查:马某于2017年11月,以1200元人民币向六塘乡某村民购买了成片马尾松活树后,2018年1月初马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购买的松树进行砍伐,并将木材出售。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锁定,马某本次滥伐马尾松林木130株,立木蓄积达54.98立方米。2月1日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马某被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18年7月,森林公安侦查终结将该案移送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5日,黔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石柱县森林公安局于今日将马某执行逮捕。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马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