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江北区各级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

09.04.2020  23:22

   本网讯 近日,江北区政府召开第95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江北区各级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江北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履职尽责规定》,区长代小红主持此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政府党组成员及区级部门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上,区消防救援支队从制定《江北区各级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江北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履职尽责规定》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细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实施细则》主要从各级政府职责、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和推动责任落实等三个方面对有关主体消防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并对建立长效的消防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江北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履职尽责规定》作为《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具体规定了区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各镇街、各公安派出所如何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为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操作指南。
  代小红区长指出: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实施细则》,按照“三个必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就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实施细则》实施的重大意义。《实施细则》的出台是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务院和全市有关消防工作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增强做好消防工作责任意识。二是要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固化消防工作定期研判、定期评估、定期考核、不定期督导。对不履行消防工作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核人: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