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1.12.2016  02: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24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高度重视,深刻反省,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院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省、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传达了市委巡视办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并立即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统一思想、研究问题,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视办和市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指示精神。同时,按规定将巡视组组长程真祥同志讲话印发全院,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整改落实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近两个月来,院党组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讨论、讲党课、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提出的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先后召开7次院党组会、5次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同时,对每个整改问题、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快速、高效、务实推进。       (三)细化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责任和时限。院党组经过多次开会研究,及时制定《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方案》,对巡视组所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巡视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巡视组反馈的2大部分7个方面问题,提出了6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       (四)从严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院党组坚持严字当头,真抓实改,务求实效。通过召开党组会或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及时将上级的要求进行学习、传达和部署。通过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或督办单的形式,将巡视整改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办结。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改,切实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一)关于管党治党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不力的问题       (1)院党组精心组织再学习,认真研究,制订出台了《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和《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四个意识”专题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带领全院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积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治国理政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为统领,立足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努力把我院建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坚强阵地,努力把我院建成为重庆市乃至全国改革发展提供一流决策咨询服务的智库,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思想库与智囊团、重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殿堂和区域型新型高端智库。       (2)院党组组织院内相关管理部门干部重新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吃透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违规出租出借科研用房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向租借单位发送限时腾退通知,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地推进清理、腾退工作。目前,所有租借单位已撤出我院。同时,强化和规范全院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管理,严禁出租出借,强化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廉洁风险。       2.针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的问题       (1)院党组自觉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对“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完善院领导和研究人员牵头组织“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管理机制,坚持做到院领导在主持研究课题方面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对我院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民生第一目标、稳定第一责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强化改革引领、开放引擎、创新驱动、法治保障,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等方面,正积极组织开展2017年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选题的遴选工作。       (2)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科学合理编制我院部门预算和规划,一旦通过市财政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格履行经费使用报批程序,对于确需临时调剂使用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后才能调剂使用。院党组决定,在没有得到研究人员一致认同的情况下,暂停启动院重大调研课题,并拟从2017年开始,适当提高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研究经费额度。       (3)加强科研课题结项管理。对逾期未结项的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列出清单,一一督促课题组在2016年12月15前完成结题手续,凡逾期不能按要求结题的,不予拨付后续经费,整改以来,已有21项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按要求结项。优化科研课题结项标准,对重大决策研究课题按照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等不同类型探索实施分类管理,鼓励课题组通过决策建议、新闻媒体和学术期刊等渠道发表观点,服务决策,将省部级领导批示、完成领导指令性任务、信息专报发表、部门应用等作为结题的标准;对科研人员承担的横向课题,因未达到课题委托方要求不能按时结项的,取消该课题的科研考核得分,已因该课题取得科研考核分的,在科研考核系统中扣减相同分值。此外,还建立了查重制度,规定横向课题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课题组自有成果引用除外),院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报告还必须进行二次查重,符合条件者方可结项。       3.针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1)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年度和阶段性理论学习和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在每年的2月底前制订年度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计划,印发党组成员、中心组成员和党支部、全体党员执行。认真落实上党课制度,截至目前,院党组全体成员均完成上党课任务,同时积极发挥了以上率下的作用,认真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协助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各党支部坚持做到了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安排1次党员活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把组织生活与理论阐释、政策解读等相结合,增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吸引力;建立了组织生活通报制度,严格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考核,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进行处理。       (2)启动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已于2016年11月30日完成,12月31日前,将陆续完成我院各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将全部按要求增设纪检委员。       (3)认真落实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缴纳规定,逐一重新核实,严格据实补缴。201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后少缴党费的57名党员补缴党费共计1.92万元,并于2016年6月28日全额存入市直机关党工委党费专户。在此基础上,健全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切实做到“三个公开”,即:党费收缴的文件规定公开、党费交纳的标准公开、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公开。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其它财经纪律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制度,重点围绕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全面排查分析和防控化解廉洁风险。建立处罚机制,设立了违规课题申报举报箱,鼓励干部职工举报,发现有课题申报等违规行为,取消课题立项,按学术不端扣科研考核分。加强科研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从2016年起,规定横向课题和院内课题合同必须有详细的经费预算,列出课题组成员,对于纵向课题,严格根据相应的管理文件执行相关报账规定。       (2)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支持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关于报送有关事项的要求,主动邀请了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参加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会议。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常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开展了“干部任用未事先征求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意见”和 “个别干部任用审查不严”的自查,对2012年以来我院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选任的处级干部在征求廉洁自律意见方面的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还对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核查了有无选任程序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二)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方面       1.针对执行政治纪律不到位的问题       (1)院党组和全体党组成员根据中央、市委和市纪委、市委巡视组要求,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相关规定,深刻反  省,向市纪委和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写出了书面检查。       (2)认真开展“回头看”,院党组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及当时的处理情况,逐一进行了“回头看”,对处理不当的坚决纠正,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请示和汇报,已于2016年11月11日向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报送了《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市委巡视组反馈“执行政治纪律不到位”问题的自查及整改报告》,于2016年11月23日向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报送了《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执行政治纪律不到位”有关问题的检查报告》。     2.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院党组已经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各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针对在院外安排会议、公务接待等问题,院党组决定,从巡视整改开始,除院内无法满足会议和公务接待必须要求的外,一律不得在院外安排,如确需在院外安排的,必须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市委相关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针对财务报销存在的问题,院党组责成财务部门对2015年来相关账目及凭证进行了清理,分类登记,并组织经办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写出书面说明,开展自查自纠,对虚开发票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近年来院财务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将重庆江北社会科学人才培训中心上缴的管理费全部纳入上报市财政的重庆社会科学院(事业)的2017年度部门预算统一核算。       (2)全院干部职工加强了对财经纪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法纪意识,自觉纠正了行动上的偏差,确保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法办事,依规而行,不闯“红灯”。同时有针对性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财务报销审核。院党组决定,从2016年开始,每半年向全院公示1次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坚决堵住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避免违纪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在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耽误主业人员教育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1)院党组对科研人员在外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对有兼职、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人员2012-2015年度科研考核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约谈,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2016年12月7日院党组会议同意其中1人辞去公职,其余5人也按照要求写出检查,回单位正常工作。       (2)院党组对科研人员兼职和创新创业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强化了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加强对全院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       (三)巡视中,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送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方面 巡视整改过程中,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地配合市纪委、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开展调查。       三、巩固深化,注重长效,切实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       在市委巡视办和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院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尤其要按照市委巡视办向我院提出的“强化党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开展科研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抓整改、促工作。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中之重是把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真正落实到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各个领域。一是把好方向,带好队伍。院党组将继续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强化责任,严守底线。严格落实我院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人人有责。三是强化监管,巩固阵地。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确保社会科学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二)切实加强科研组织管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科研工作。针对重庆定位、五大功能区域发展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不足,开展深入调研,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开门办院,谋好选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指出的“五个面对”“五个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好咨政研究和服务作用;重点跟踪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城乡统筹和直辖市建设等重点战略决策开展选题谋划。二是严格管理,提高质量。进一步推进科研体制机制和科研组织形式创新,加强科研管理,严把科研成果质量关,坚决杜绝课题经费报销乱象和学术交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拓宽渠道,促进转化。积极主动跟进、跟紧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事项,策划开展专题调研,让政策研究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真正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好务。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廉洁风险。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加强学习,规范言行。促使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掌握、遵循党的有关规章制度,让每个党员干部懂规矩、明边界、知底线。二是率先垂范,从严治党。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自觉维护,强化问责。院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院机关党委纪委按照党纪党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社科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我院将努力打造集聚社科人才平台,发挥好社科专家之家、意识形态阵地和党委政府智库等平台作用,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大胆探索营造民主和谐的学术环境,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一是加强教育,端正立场。切实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其思想深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研究中的指导地位,提高自身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素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二是强化培养,建立梯队。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努力培养出立足重庆面向全国的社科领军人才,培养出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出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人才。三是深化改革,用好人才。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     (五)切实深化整改成果,为社科工作提供不竭动力。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对已作出部署的,要积极跟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使重庆社科院各个方面的工作发生可喜的变化。一是政治方向正确,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把握。二是从严治党有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以真正落到实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服务大局到位,使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得以认真贯彻落实。四是管理规范高效,规章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完善,行为更加规范,执行能力更加高效。五是“三轮驱动”并进,科研、行政、出版三者相辅相成、协作共赢的正和思维局面得到高度体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86856463;邮政信箱:重庆市江北区桥北村270号重庆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邮编:40002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重庆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