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禁渔期内, 鱼虾蟹贝藻类都要保护!

27.03.2021  16:52

三峡都市报消息,“三月螃蟹四月虾,五到六月莫捞它。

事实上——

现在不管哪个月都不能捞了哟!

您可能还不知道,

禁渔期内,

鱼、虾、蟹、贝、藻类都要保护!

万州境内河流众多,渔业资源丰富,作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按照《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长江10年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或视频装置。另外,还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也视同非法捕捞。禁止垂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于误钓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

万州范围内,除非饮用水源中型水库外,其余天然水域均纳入禁捕范围,在这个范围内,10年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饮用水源水库常年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

其中,从3月1日至6月30日,万州正式进入全面禁止垂钓期。禁钓期间,万州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其他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禁钓期是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全面禁钓,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划重点

问: 根据渔业法规定,禁渔期保护的渔业资源包括哪些呢?

答: 鱼、虾、蟹、贝、藻类都包括在内。

也就是说——

除了禁止垂钓,

还要保护鱼、虾、蟹、贝、藻类在内的渔业资源!

所以,

现在在以上水域内,

搬螃蟹、捡贝壳、逮虾子……

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哟!

让我们携起手来,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

保护母亲河!

原标题:紧急提醒!万州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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