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11.05.2017  15:36
近年来,秀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建设法治中国、创新社会治理中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近日,秀山县司法局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了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秀山县司法局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了“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中,面对全县妇女儿童进行深入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妇女儿童学法用法意识。针对妇女儿童存在的学法短板,连续五年依托“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全县27个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巡回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挂图板展、莎姐维权、“送法入户”等形式,确保了妇女儿童法律普及面达到95%以上,妇女儿童受教育达43.5万人次以上。同时,为增强宣传实效性,编印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法规资料30余万册送到乡镇、村居及各中小学校,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切实加大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秀山县司法局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和43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构建了“一点多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权网络,充分保证了全县妇女儿童就近就地获得法律援助,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维权水平。对涉及年老妇女的赡养、未成年人抚养、家庭暴力、妇女讨薪等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保证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得到维护和保护。近年来,秀山县法律援助机构先后接受妇女儿童法律咨询1.35万人次,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485件,为680名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避免和挽回损失360万元。
    三、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近年来,组织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调处婚姻家庭纠纷9219件,有效地维护了家庭稳定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协调解决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困难、子女就学、社保等问题,确保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能回归、能就业、能致富。通过走访家庭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培训等方式,做好妇女儿童矫正帮扶工作,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审前评估工作,建立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库,实现妇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帮教率100%、安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