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林业局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

24.12.2018  10:51
      按照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通知》(秀山委办〔2018〕105号),秀山县林业局高度(以下简称县林业局)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于12月14日在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此次警示教育会,一是由秀山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王琦同志通报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二是各党组成员就典型案例和自身实际,分别从“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四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三是3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作讨论发言。
    秀山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谯谅强调,此次警示教育会就是拿身边案、最近案、典型案,用身边人身边事当“活教材”,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全体干部职工一是要以案为鉴,始终坚持履职履责。要强化责任担当、教育监管、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二是要以案为鉴,始终绷紧廉政之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推动林业系统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三是要以案为鉴,始终坚持廉洁奉公。要做到政治清醒坚定,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要做到纪律令行禁止,破除“惯例”思维,严格执行“十不准”;要做到用权公正廉洁,不允许在工作之外或者借工作之名打招呼、“提篮子”;要做到作风为民务实,时刻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正气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