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法院力促高效结案常态化、均衡化

22.04.2016  12:09
  为提升审执效率,限缩审执周期,秀山法院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力促高效结案常态化、均衡化。

  一是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完善速裁机制。为提高小额诉讼适用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组,根据工作量测算,科学确定法官办案数量,配备“二审二书”,提高人案匹配度,负责院机关所有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和民商事案件的司法送达、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司法鉴定工作。同时,从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宣判,进一步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办理时限,发挥小额诉讼“简案快审”的效率优势。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原则上当日立案、优先直接送达、举证时限不超过七日、应当庭宣判且在一月内结案。

  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制定专项规定。坚持便民诉讼、司法高效、司法公正原则,出台《案件流程管理规定》。除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外,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在起诉当日移送速裁组;速裁组在收案3日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返回立案庭立案;立案后3日内由速裁组进行文书送达,并由立案庭在起诉之日起10日内移送业务庭法官;业务庭应在答辩期满5日内开庭,逾期应由审判长审批,同时,应当在开庭审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裁判;县城范围内的案件禁止邮寄送达。

  三是定期审判质效分析,增强质效意识。完善审判质效分析会议机制,采取以定期为原则、不定期为例外的会议召开方式,不仅对当前审判态势进行分析总结,还对下一步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扎实干警工作作风,突出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判质效提升上来。

  四是深化裁执分离原则,突出人员配备。召开党组会议,调整13个审判合议庭和1个执行裁决合议庭人员配备,并把院、庭长全部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突出案件审判高质高效导向;针对辖区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早谋划,成立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案件处理应对更高效、更专业;深化裁执分离,在原有1个执行指挥中心和3个执行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诉讼保全中心,监察科科长全程介入,确保司法廉洁。

  五是细化考核考评办法,倒逼办案效率。细化审限考核办法,落实高效时限标准,将法官办理的所有案件算平均时间,优奖殆惩;业务部门超过流程节点未审批的案件和对于法律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但未适用的,不纳入工作量结算考核;同时,抓好源头管理,做好节点控制,实现“多条腿走路”,有效提升审执效率。 来源:秀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