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几天时间把租来的房子转租了8次 接下来……去自首了

31.01.2019  16:11

△彭某到派出所自首

1月19日,南岸区天文派出所走进一位面容憔悴的年轻男子,缓步走到值班室前台后,却又神色凝重欲言又止。民警见状正欲开口询问,男子却开口道:“民警同志,我叫彭某,是辖区居民,我,我是来自首的......

去年年底,在茶园租房住的彭某因不愿外出工作,导致入不敷出,生活渐渐无以为继。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彭某竟突发奇想,琢磨出把自己租住的房子挂在网上出租的馊主意。

去年12月30日,彭某和租客李先生见面签订了合同,拿到了第一个季度的租金。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有了一次“成功”租赁的经验后,彭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算把房子再多租几次,拿到钱潇洒一把。

△彭某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彭某继续以极低的价格在网上招租,见客户、签合同、拿租金。不到一周时间,彭某将这套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八次,忙的不亦乐乎有,“业务”最多的一天还见了三个“客户”。这一套令自己的眼花缭乱的“骚操作”,让他收入了26600元。 

可惜好景不长,毫无计划的挥霍潇洒后,彭某也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泡沫里,当履行合同的日期将近,彭某每天都煎熬无比,惶惶不可终日,在履行合同的最后一天,走投无路的他选择到派出所自首。

经警方调查,彭某供述属实,目前已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彭某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岸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房屋时应该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正式租房前应查看房产证和房主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注意,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出租房有可能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建议选择时提高警惕,另外再次强调,公租房不允许转租。

上游新闻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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