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积极创建公平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  

15.08.2018  15:04

    近年来,重庆市水利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积极构建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进场交易,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率先将水利招投标活动纳入全市统一的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按照“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职能不变、依法监管、统一规则、规范运作”原则确保监管责任落实。还采取招标文件网上开放式下载、背靠背投标、保证金转户管理、投标人业绩公示、评标专家全市统一管理等举措,消除市场壁垒,进一步开放市场,维护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吸引了各地市场主体纷沓而至。

    二是构建诚信体系,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搭建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评价标准+运行平台+招投标应用”的框架结构,形成了“制度完善、程序简化,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客观公正、信息公开,监管闭合、动态跟踪”的具有我市特色的水利诚信体系。目前系统平台累计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万余条,近千个标段水利施工项目在公开招标中按10%的权重应用了信用评价结果。一方面通过诚信加分引导、守信激励机制,吸引了中水、葛洲坝等央企及周边地区骨干水利企业进入我市水利市场,并激励参建单位积极创先争优。玉滩大型水库扩建工程获得大禹奖和鲁班奖、合川赵家渡堤防工程获得大禹奖,丰都梨子坪、彭水凤升、长寿龙门桥等项目创建了“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带动一大批项目也努力创建全国奖项,在水利建设市场形成了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严格失信惩戒,近年来就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0余次,收缴罚款近200万元。以招标投标活动为入口、通过完工履约评价形成闭合管理,还将施工中的日常违规行为列入诚信管理,将稽察、检查、安全行为视频监控、合同履约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计入信用信息平台并与扣分处理,直至整改完成才与恢复分值,形成了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的联动,将检查、稽察等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环节实行闭合监管,通过“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对市场主体进行了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制定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48号),从规范市场准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宽松市场环境。要求各单位不得设置法律法规之外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得抬高或降低招标工程对应的资质、资格等级,不得自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从业人员资格。再次重申我局已于2016年取消了入域登记制度,各有关单位不得将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登记、备案等手续作为市场准入或招标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细保证金事宜,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落实国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新创办企业支持。制定了《关于水利招标项目试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指导意见》(渝水〔2017〕229号),科学推动评标办法改进。加强对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减轻市场主体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证明的负担。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稿源: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