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妇联“三举措”积极培育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03.06.2015  14:08

涪陵区妇联“三举措”积极培育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为充分调动我区妇女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坚守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阵地,涪陵区妇联积极推行“三举措”。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向全区广大妇女发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倡议书12560份,并在涪陵巴渝都市报刊登倡议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艺演出进社区活动,共计演出12场次;组织全国“最美家庭”获得者、重庆市“十佳最美家庭”和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深入村(社区)“妇女之家”进行宣讲,宣讲活动已在7个村(社区)开展,300余户家庭参与。

二是加强家庭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家庭标兵”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将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媒体推荐和组织推荐吸引了群众自发参与,在421个城乡社区“妇女之家”蓬勃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得到全区妇女和家庭的参与和点赞,分别评选出区级“最美家庭” 33户、成功创建区级平安家庭标兵户300户,获得“重庆最美家庭”2户 、“重庆十佳最美家庭” 1户、“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1户、“全国最美家庭”1户。

三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强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动“最美家庭”与“贫困家庭”、“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开展结对子活动,妇联干部与29户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坚持开展送知识、送技术、送法律和“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家庭”活动,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活动中,自觉强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