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稳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04.02.2016  17:09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市教委面向市属高校开展了职称评审权、评议权授予工作。这也是我市直辖以来第八次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评议权。

此次高校职称评审权、评议权下放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严格坚持条件授权。 授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权、评议权下放条件,条件成熟才予授权。市教委组建评审权、评议权授予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组织答辩等环节,票决产生授权学校及授权学科。2015年,共对西南政法大学等7所本科院校授予了教授评审权20项、评议权14项,副教授评审权20项、评议权19项。 二是严格组织监督实施。 相关授权高校在市职改办、市教委职改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按照规定程序自主组织实施相关学科职称评审,总体开展顺利,实施较为规范。2015年,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了授权学科的职称评审,评审通过1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