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稳步推进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

30.11.2016  02:03
   本网讯 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乡镇火灾防控基础,重庆忠县大队通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召开全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培训会,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为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常委、副县长毛国强亲自出席全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部署会,并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级各部门联合发力,各乡镇对执法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各乡镇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报送市公安消防总队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进一步明确委托辖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县公安消防大队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相关消防监督执法的职权,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依法改正;依法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超出处罚权限的提请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如实填写《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乡镇人民政府指派兼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以忠县消防大队名义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以及受委托对象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处罚依据以及行政执法文书应用正确性等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日常监督。
  四、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召开了全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培训会,组织乡镇消防委托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相法律法规,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讲解办案程序,使其掌握法律运用,为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苦练内功。指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辖区参谋蹲点帮助指导消防委托执法工作,下村入户开展排查隐患工作,对重大隐患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切实规范了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得到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正在按照“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求稳步推进。(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