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突出“十有”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求实效

01.12.2016  05:05

一有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抓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召开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村组、站所(科室)和企业单位。

二有工作方案。制定了大排查大整治“1+N”工作方案,即区级层面制定了1个总方案,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本行业专项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园区)制定了本辖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三有责任分工。明确了区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及部门(科室)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主要领导统筹推进,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研究部署、检查督查不少于规定频次。

四有排查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企业特点,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标准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并照单监管、照单督导。各企业根据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照单排查、周期轮回。

五有基础台账。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有1套全区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有套本地、本行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台账,并及时更新。

六有“日周月”排查机制。各企业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周排查、经理(厂长)月排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企业领导、管理人员、一线班组。做到班组每天至少排查1次,部门(车间)每周至少排查1次,经理(厂长)每月至少排查1次。

七有工作记录。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注重安全生产痕迹管理,详细记录领导、科室(部门)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做到有人负责、有据可查。

八有风险隐患台账。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有1套本行业、本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做到风险隐患情况明,并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九有处罚记载。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分类记载处罚情况。

十有统计报表。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每周统计并报送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