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农工委关于市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8.12.2016  07:14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5月26日至7月22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市委农工委(含市农综办党组、市农科院党委、市畜科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市委巡视办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农工委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两个月来,市委农工委召开专题会议11次,市委农工委班子成员分别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分管领域整改工作35次、深入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指导检查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30余次,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目前,在市委农工委对照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形成的4个方面、47项问题整改任务中,已有42个问题整改到位或已基本完成整改,5个问题正在继续整改中。整改期间,市委农工委班子成员先后约谈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负责人73人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有关责任人150人次;市委农工委新建或修订制度27个,各单位新建或修订相关规章制度339个;各单位举一反三查找相应问题297个,已整改252个,余下45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具体如下: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全盘认领问题

市委农工委先后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工委会、1次动员部署大会和3次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10月17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委农工委赓即将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印发每位班子成员,要求班子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查摆剖析根源。10月18日市委农工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3名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市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接受、全盘认领,一致认为这些问题在市农委系统客观存在且主要责任在市委农工委,市委农工委必须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上来。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市委农工委就成立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王健、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综办党组书记郭忠亮(兼)和市委农工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组长郭伟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农工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市委农工委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农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及直属其他单位和市农委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各单位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真正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摆进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三)切实突出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农工委巡视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共形成4个方面、47项具体事项的问题整改清单。按照对问题逐一进行有针对性整改的要求,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委农工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对照自查表以及重点建设任务表。在整改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遵循、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组织保障和整改要求,对47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依据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农工委整改工作方案,对号入座研究制定本处室和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把整改措施进一步详细化、具体化。同时,方案中明确整改实行销号制度,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四)切实强化过程管理,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市委农工委把巡视组整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制定了定期召开工委会、领导小组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以及各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审批、问题整改办结销号管理等制度,完善巡视工作联络和督办工作机制,建立了“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市委农工委书记将巡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督办会,两个月来做到逢会必讲,每周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亲自抓整改落实。市委农工委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直属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指导,与相关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共同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把关、全程监管。市委农工委注重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不积极、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单独“开小灶”。近两个月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16次,下发工作督办通知10余个、梳理各单位和各处室每周整改工作进度600余条次;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4次、召开专题会议120余次,扎实推进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五)切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整改

市委农工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基础,以解决对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的47项问题为切入点,围绕切实解决市农委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全委系统27个处室和23个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类似问题,各处室、各单位梳理形成整改任务456项。同时,针对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并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在市委农工委和市农委层面新建或修订《市委农工委议事规则》、《市农委工作规则》、《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系统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等27项制度,各单位和各处室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共389项,进一步通过制度建设来固化巡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切实强化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坚决贯彻巡视整改的严要求,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发现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近两个月来,市委农工委及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狠抓整改不放松、盯住问题逐个改,针对整改工作方案中的47项问题,一丝不苟、逐条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学习贯彻问题(梳理问题第1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在修订完善的《市委农工委议事规则》中,明确将中央的重要会议、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等纳入工委会学习贯彻的固定内容;同时,规范了市委农工委会会议记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必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农委系统落地生根。三是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通过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形成了《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报》。同时,结合传达贯彻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我市2017年“三农”工作文件,并认真筹备全市农村工作会议。

2.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问题(梳理问题第2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对《市委、市政府2016年“三农”工作要点》中涉及市农委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逐项分析,并提出查漏补缺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和单位,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二是围绕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意见,提早谋划明年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思路,并形成了《全市农业现代化推进情况及2017年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三是今后将针对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中涉及市农委的工作任务,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所有目标任务进行逐条研究、逐项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一项项抓好落地落实;同时,还将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对各区县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综合评估,适时予以通报。

3.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农委管理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项目推进力度问题(梳理问题第3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对2013—2015年市农委管理的22个未验收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要求相关责任区县和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完工,并明确超期未完工项目较多的区县、严重超期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业主,不再安排新的项目。截至目前,2013年度下达的5个项目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进入工程结算、财务审计阶段,预计2017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4年度下达的9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均超过下达计划的50%,预计2017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度下达的8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预计能在计划下达的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对农牧科技大楼、实验检测大楼两项基本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1亿元,已逐项逐单位清理了资金来源,并已报市财政局审核,待市财政局指定中介机构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批复后转固调账;对农机校搬迁工程涉及资金2.4亿元,已协调市财政局安排了2个中介机构进场对工程结、决算审核,待市财政局批复调账;对农校结转的建设资金2700万元,涉及市发改委的已收回指标,涉及市财政局的指标已调减计划;结余的中央疫苗采购资金3047万元,已按今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新规,已调整用于动物无害化处理并下拨到区县实施;综合来看,2016年部门决算资金结转结余减少,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4.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项目设置及检测费标准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4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纠正,自10月18日起已停止自行增加的检测项目和提高的收费标准。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渝价〔2001〕184号和发改价格〔2011〕2021号文规定。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已于7月20日、21日全额上交了2015年检测收费和2016年上半年检测收费,并对规定的检测收费项目实行实收实缴。四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正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清理检测项目、测算检测成本,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五是涉及当事人的责任追究问题,驻委纪检组正在核查。

5.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问题(梳理问题第5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已下发《关于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专项整治,明确将该项问题列入有关单位(处室)的整改台账,限时挂单整改。二是已制定并向建立党委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事业单位领导体制的通知》,明确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或其它机构代替党委会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三是在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市农委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凡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采取党政联席会议方式对本单位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决策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建立党委的直属单位,干部任免在党政联席会议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6.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委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梳理问题第6项和第42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该问题已在市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期间及时进行了整改,专门制定了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晋升方案,由市委农工委研究并商市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谈话(考察)、工委会研究等规定程序进行非领导职务晋升。二是围绕着力深化拓展整改成效,正在制定《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任免与职务晋升办法》,用制度规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任免与职务晋升。

7.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干部选拔任用和五、六级职员晋升问题(梳理问题第7项和第43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市农科院已制定《职员空岗竞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五、六级职员选任程序,增加了谈话推荐和考察环节,并调整民主推荐打分、综合加分、谈话推荐等各部分所占分值比重。二是市畜科院已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和《职员管理办法》,明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五六级职员晋升均由党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对五、六级职员晋升从动议、民主推荐到考察讨论等环节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

8.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委、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梳理问题第8项)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具体如下:

一是正在制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限进行明确。二是市农科院已对30%的中层干部正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交流调整。三是目前市农综办正在进行方案酝酿,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对机关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9.关于进一步发挥市委农工委核心作用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问题(梳理问题第9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在修订完善的《市委农工委议事规则》中,明确将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纳入工委会集体决策范围。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加大对直属单位班子的考核监督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三是正在制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领导班子出现不团结、存在山头主义的,按照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明确处理措施。四是在11月8日前已完成了19个委管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回访,全面掌握了各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团结协作、履职尽责等方面情况。

10.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农工委及相关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机制问题(梳理问题第10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在修订完善的《市委农工委议事规则》中,对市委农工委会议事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将“三重一大”事项等纳入工委会决策。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单位和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11.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科院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及会议记录问题(梳理问题第11项和第17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已制定了《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从议事范围、时间要求、会议议题、参会人员、纪律要求、会议落实等6个方面做了相关规定,自形成议事规则以来,院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定党委相关事项。二是制定了《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专门印制了党委会会议记录本并启用,指定并明确了会议记录人员、保管人员及工作职责。今后将通过不定期工作检查、会议记录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农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问题(梳理问题第12项和第16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中,对进一步加强市委农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每年至少对直属单位开展1次以上检查和调研,至少开展1次直属单位法人报告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至少开展1次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等。二是根据市委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关于市农综办等3个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明确对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市农综办等3个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党的建设”分值为10分(总分60分)。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梳理问题第13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已下发《关于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专项整治,明确将该项问题列入有关单位(处室)的整改台账,限时挂单整改。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选拔配备、培训培养、岗位轮换、关心关怀等进行了明确。

1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畜科院党委管理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待遇问题(梳理问题第14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市畜科院已于11月22日前完成了9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了9名支部书记和10名支部副书记。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15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正在制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等进行明确,并建立两年1次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回访制度。二是已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整改。三是今后对有违规违纪问题或年度考核测评较差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6.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农工委管理的直属党组织按期换届问题(梳理问题第18项)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如下:

一是目前19个未按期换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已获市委农工委批复,现正在进行换届选举中,拟于年底前全部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依照党章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今后严格按期进行换届。

17.关于进一步严肃和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尤其是开展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梳理问题第19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要求全委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支部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排查。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对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坚持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目前全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已对支部活动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整改了组织生活不规范、交心谈心较少等问题80余个,现已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开展问题(梳理问题第20项和第22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下发通知开展了专项整治,列入各单位(处室)整改台账挂单整改。二是重点调阅了28个机关处室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排查出12个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三是举办了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22个直属单位和28个机关处室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目前,各党支部进一步熟悉掌握了“三会一课”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11月下旬,市农委机关党支部抓基本制度到位情况接受了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的专访,得到了较高评价。

19.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农科院农经所支部“三会一课”相关记录问题(梳理问题第21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市农科院对农经所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农经所党支部及时完善记录。二是市农科院已召开全院支部书记会议,进一步细化明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要求。三是市农科院进一步强化了问责,对全院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2016年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解决“从严治党不力,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现象多发”的问题

20.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委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梳理问题第23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对筑牢思想防线、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制度基础、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落实监督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明确了市委农工委班子成员每年带队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不少于1次,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开展1次以上约谈,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时整改。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成立机关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并充实了工作力量。

2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梳理问题第24项和第26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及其他直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市农综办已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落实了1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主动邀请驻委纪检组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制定了抓关键、管长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三是市农科院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院工作的各个环节,院党政主要领导约谈了内设机构负责人,对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同时,拟于2016年12月下旬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分析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和要求。四是市畜科院已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实施办法》和《廉政风险点实施办法》,同时明确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工作。

22.关于进一步增强纪检部门监督执纪能力问题(梳理问题第25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已成立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整合了原市农村纪工委(市农委监察室)、市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市扶贫办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力量,工作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至10个编制、目前已到任9人,改善了人员结构。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23.关于进一步改进个别单位党组织书记到岗履职情况问题(梳理问题第27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目前已调整了涉事单位党组织书记职务。

24.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职务设置问题(梳理问题第28项和第45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市农校已于10月28日印发通知(渝农校党发〔2016〕11号),免去了3名校长助理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二是市农机校已于10月28日印发通知(渝农机校党发〔2016〕18号),免去了2名校长助理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三是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编办、主管部门批复的内设机构数量、名称和中层领导干部职数配备,不得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并报市委农工委备案。四是对于市农校班子分工阴阳文件、欺上瞒下问题,目前驻委纪检组正在核查。

25.关于进一步改进市农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作风问题(梳理问题第29项和第36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两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市委农工委高度重视纪律作风问题整改,并将其作为这次巡视整改的切入点,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考勤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通过不定期上下班考勤和上班情况检查,切实严肃工作纪律作风。二是正在制定市委农工委《机关考勤办法》,进一步规范职工请销假和日常考勤,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平时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在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开展了3次上下班考勤和上班情况检查,从抽查结果看,机关及委属单位工作人员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四是正在制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今后要加强干部教育培养、考核监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6.关于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问题(梳理问题第30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巡视指出的涉及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较多的个别单位和处理偏轻的个别案件,目前驻委纪检组正在进行复核。二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从严强化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较多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突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解决市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27.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31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制定下发了《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69号),对北碚区和巴南区开展了突击检查,对12个区县和2个直属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进了全市农业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二是正在结合2015年度项目验收,对2013年以来全市农业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进行再抽查,责成管理不到位的业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等重大问题的,按其数额的1:1比例扣减下一年度专项资金。三是对市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璧山区、秀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问题,市农综办正在进行专项调查检查,将对核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予以处理。同时,在新制定的市农委《关于加强农业系统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中明确:一是从项目管理上,严格实行“两评审两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杜绝结算价超中标价等突出问题,对发现围标串标、结算价超中标价等严重违规违纪的,在项目安排上给予惩戒;严格项目检查验收,项目验收专家组对验收项目终生负责,严防项目验收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和不廉洁行为。二是从经费管理上,制定市农委《机关财务开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农委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农委初审、财政终审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审批管理机制,对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资金监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在资金审计上,正在修订市农委《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农业项目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农业项目及资金真正惠及“三农”;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四是市农综办结合贯彻财政部84号令,正在对现行资金项目管理特别是招投标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和完善,正在着手各类项目尤其是新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预计在2017年下半年完成。

28.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监管问题(梳理问题第32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目前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4套房产均已入账;龙华物业公司住宅10套拟于2017年12月底房产满5年后立即办理过户手续,明确产权关系后入固定资产账;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将2015年检测费和2016年上半年检测费全额上交市财政;其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要求相关单位将其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使用管理。二是针对下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问题,于11月29日—12月3日开展了农委系统财务专题培训,邀请市审计局领导、会计事务所专家等授课,提升了农委系统财务从业人员的财经纪律观念和业务素质。三是在新制定的市委农工委《关于全面加强市农委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市农委《关于加强农业系统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实行财务财政收支三年一轮审制,每年对不少于1/3的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对不少于1/3的下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且检查审计对象不重复,并对财务混乱、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9.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政收入管理(梳理问题第33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已结合各单位实际,合理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并报市财政局审核,缓解了部分直属单位人头经费、机构运转经费预算不足问题。二是新制定的市农委《关于加强农业系统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中,严明了专项资金使用纪律,对农业项目经费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全面实行了《重庆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规范单位财政票据管理,杜绝单位乱收费现象。四是严格执行非税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并于2016年11月18日接受了市财政检查组对我委系统非税收入的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五是下一步将加强对委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检查,重点对财务收支、单位经营活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目前已完成了上年6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复查,将于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下属单位的新一轮审计监督检查。

30.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经营性服务收费问题(梳理问题第34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目前市农科院、市农业信息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畜技术推广总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6个单位均已停止经营性服务收费。二是下一步将严格事业单位收费管理,严格执行非税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对开展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一切收入、资产进行清理,必须纳入年度部门财务决算。

31.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35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需长期坚持,具体如下:

一是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已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办法施行,落实院、所、项目主持人责任,严控违规违纪风险点。二是市畜科院对《人源化抗体转基因动物的联合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劳务费支付方式上将采取办理银行账户、通过转帐支付方式进行,避免廉政风险。三是今后将进一步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3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梳理问题第37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制定了《机关财务开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制定相应制度,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并按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3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问题(梳理问题第38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制定和修订了市农委《机关财务开支管理实施办法》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办法》,严格明确了公务接待的对象、范围、标准,以及接待审批和财务报销的要求,从源头上规范管理。二是目前市农综办、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均已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接待必须提供公函,并对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34.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其他津补贴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39项)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具体如下:

一是开展了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其他津补贴清理统计工作。二是2016年12月12日已召开市委农工委第23次工委会议,决定将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进行分期、分批整改,即:11个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于2016年12月15日前全额退还;在职职工于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6月期间完成退还。三是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对履职不到位、退还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四是目前11个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额退还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

35.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综办公务出差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40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市农综办已对涉嫌公务出差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当事人已全额退交有关款项2.06万元;对于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追究问题,驻委纪检组正在进一步核实。二是市农综办正在制定“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开展,切实强化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类似问题。

36.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问题的(梳理问题第41项)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已于今年4月按照《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成了公车制度改革,并制定了市农委《重要公务用车保障方案》公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的使用保障、用车原则、用车范围、经费保障均作了明确要求,规范了公车管理。二是市农科院对涉及公车私用的3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全额收交违规使用公车发生的费用;对相对固定用车人进行约谈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召集院驾驶员专题学习,坚决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市农科院经2016年12月7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日常公务用车持派车单规定、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及出车费用结算及报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切实强化公务车辆管理。

37.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委处级领导干部配备职数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44项)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具体如下:

一是在2016年12月12日已召开市委农工委2016年第23次会议,专题研究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问题,明确今后不再新增正处长级干部配备。二是目前已消化2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三是在制定的《关于市农委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38.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委机关及所属6个参公单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职数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46项)的整改情况。

该项问题将逐步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对市农委机关及所属6个参公单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超配情况已减少了2名。二是下一步将严格遵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通过退休、转任、晋升领导职务、转为相应职级、退多进少等方法,循序渐进、逐步消化完成全部超配非领导职数。

39.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委主管的各类学会协会规范管理问题(梳理问题第47项)的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是针对巡视发现问题对12家协会进行“七清理、七脱钩”自查自纠,对协会脱钩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完成了对脱钩不到位的协会督促整改,完成脱钩工作报告已按要求报送市民政局;近期,市深化脱钩联合工作组开展了深化脱钩工作抽查,市农委指导的协会深化脱钩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开展了学会(协会)专项清理整治,明确今后凡是发现不主动报告在社团兼职和在兼职社团获取收益的干部,将严肃处理。目前兼任法人的8名干部辞去学会(协会)法人职务、8名干部已退还所在学会(协会)领取收益。三是对于重庆市区县经济学会,目前已成立清算工作组开展注销清算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并到市民政局进行注销登记;对于重庆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协会,已对其近几年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尚未发现现职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四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学会(协会)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会(协会)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工作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对学会的工作和遵守章程、制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一些行业代表性不强、长期不开展活动、内部管理不规范、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学会进行限期整改或建议注销;对违反章程、管理规定且整改不力的学会,年审将不予通过。五是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已成立14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实现应建尽建;同时,正在组建农业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进一步保持韧劲,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

将保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于当前仍在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和正在核查中的问题线索,将继续建立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整改和追踪督办措施,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和各处室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期间定期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于6月底前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消化解决的,列入市委农工委中长期目标任务,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再次深入剖析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后续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的,市委农工委将严肃问责追责,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领导,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农工委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教育引导全委系统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立场坚定,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市委农工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和全市“三农”工作领导机关的作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在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狠下功夫,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农委系统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坚决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市委农工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提升市农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使全委系统党的建设更加严起来、实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进一步严格管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要求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回头看”,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活动,持续开展与忠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城乡支部结对联建,选派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优化提升12316三农呼叫热线、动监110、网上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等窗口服务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强党性、改作风、提能力,让好的作风在市农委系统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

(五)进一步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全力支持市纪委驻委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作用,高标准抓好全委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决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立足抓早抓小抓经常,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从管总、管权、管事、管人等重要方面,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节点,继续在完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使全委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依规矩行事的习惯。自市委第八巡视组进驻以来,市委农工委着手新建或修订27项制度,目前已经出台9项,基本成熟正在履行审批程序18项,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拟于明年上半年前全部印发实施。同时,还将继续在严格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尤其突出抓住三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制约,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格追责问责;三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学会协会兼职审批、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委农工委将以这次市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整改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深化巡视整改转化为改进和提高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对路、扎实干,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把巡视成果体现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上,持续巩固重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良好形势,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9133382、89133197(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86  号2101

                                                                                          中共重庆市委农工委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