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到10月10日 北碚所有林区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火

30.08.2020  18:11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

当前,全区正值高温伏旱期,已进入农事用火高峰。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市森防指发布的《防火令》工作要求,市森防指、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于8月29日联合发布的森林防火红色预警。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0年8月30日—10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北碚区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2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点火驱兽、野炊;

(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小孩玩火、痴疯弄火;

(五)严禁在禁火区域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域进行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

(七)严禁在全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和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五、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电力、通讯、燃气、油料、危化易燃品等行业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六、北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区林业局、各街(镇)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防火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及善后工作。

七、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68863763、6886259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0日

原标题:北碚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