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强化精准坚决限时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30.07.2015  18:48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办〔2013〕25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扶贫开发放在“三农”工作大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来谋划考虑,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三农”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全力打造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

  特别是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后,重庆庚即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研判形势、理清思路、找准差距、增添措施,明确提出“2017年基本脱贫、2018年打扫战场”的攻坚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紧盯18个贫困区县、1919个贫困村、165.9万贫困人口,倒排工期、分类施策,立下“军令状”、打好“组合拳”,下决心、花力气补齐扶贫脱贫这块“短板”,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倒排普查,精准识别,切实摸清贫困底数、找准贫困对象 

  始终把建档立卡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和前提。严格执行贫困户“八步二公示一公告”和贫困村“八步一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创新贫困村、贫困户评议审定方式。在贫困户初选基础上,采取村民代表大会分组集中评定方式,申请村民当众陈述申请原因,村民代表现场评议投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各区县汇总后采用收入排队法、横向比较法、逐户听证法、个案走访核实审查法、排除法确定贫困户;采取竞争入围法、量化评分法确定贫困村。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成立工作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建档立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补助区县工作经费,区县财政按照每个贫困户10元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8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通过建档立卡工作,全市共精准识别出贫困村1919个、贫困户48万户、贫困人口165.9万人。

  同时,针对165.9万贫困人口,我市逐一倒排分析致贫原因。其中,因病致贫占27.7%,因学致贫占27.5%,因缺技术致贫占12.6%,因缺资金致贫占12.4%,因缺劳力致贫占5.1%,因灾致贫占4.1%,因残致贫占3.8%,因交通落后致贫占2.6%,因发展动力不足致贫占2.4%,因缺水致贫占1.6%,因缺土地致贫占0.2%。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有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突出问题

  充分运用建档立卡工作成果,根据致贫原因,细分贫困群体,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分类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一是开展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建立完善针对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逐步提高参保缴费资助标准。制定《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承保方案》,投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为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险赔付金额每人每年最高可达20万元。

  二是实行低保兜底,解决丧失劳动力致贫的问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到230元/人.月,达到2760元/人.年,实现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并将全市18.6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深化教育扶贫,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将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每生每年学前教育资助2160元、小学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1000元、初中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1250元。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贫困户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提高到8000元,享受每年3000元以上国家助学金。目前,已累计资助贫困中高职学生8.8万人次、贫困大学生2336人。实施“双百定向”工作,在贫困高中毕业生中定向培养100名全科教师和100名全科医生,第一年给予每个贫困生生活补助6000元,以后每年补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

  四是推进金融扶贫,解决因灾致贫、融资难的问题。出台《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工程,去年下达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2940万元,向4.2万贫困户发放贷款10亿元;下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4815万元,贷款规模约24亿元。推广贫困户农房安全、人身保障等扶贫小额保险产品,安排市级专项资金880万元,在19个区县为44万建卡贫困户购买意外保险,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开展农房保险试点,1000余贫困农户获得农房保险赔偿。扎实推进村级互助资金组织建设,在32个区县建立村级互助资金组织1327个,资金规模总量达到3亿余元,入社农户达到13.1万户,其中贫困户5万余户。

  五是加强扶贫培训,解决缺乏技能致贫的问题。统筹农业、人力社保、城乡建设、移民、扶贫等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涉农培训资金65%以上用于贫困区县转移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针对贫困人口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60万扩大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中优先保证贫困人口的培训帮扶。到2017年,确保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

  六是狠抓产业扶贫,解决产业支撑乏力的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每年安排特色效益农业资金10亿元,产业扶贫资金的70%用于贫困区县和贫困人口。推进贫困区县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柑橘、生态渔、草食牲畜、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七大重点产业链向贫困区县及其贫困村、贫困户延伸。建立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与贫困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引导贫困户以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参与股份合作社,通过“保底分红”等政策,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推进重庆村游网建设,在100个贫困村建立电商合作社,村游网目前已采集到贫困地区乡村旅游接待户、农家乐等数据资料3000余家,实现网上交易金额1500余万元。在200多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1.3万户,户均年增收3万元以上。

  七是深入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整村整片扶贫,解决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问题。统筹运用地票交易、国土整治、危旧房改造等行业部门政策资源,实施差异化补助和梯度搬迁,在落实人均8000元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贫困户搬迁再按人均2000元补助到区县。截止目前,完成搬迁安置42.3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9.06万,占搬迁人口的45%。武陵山、秦巴山两个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实施跨区县重大工程项目44个,统一规划市级小片区18个,每个小片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完成建设项目1655个,受益群众145万人。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整村扶贫工作的意见》,上一轮确定的200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全部启动,其中1616个村已通过检查验收,还有384个村正在实施项目建设,今年又新启动300个村整村扶贫。

  三、坚持责任落实,严格考核,确保扶贫攻坚成效落到实处

  一是在明确扶贫攻坚职责上精准。完善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市级部门抓统筹,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创新引导、检查指导等工作;区县抓落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修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检查指导的作用。贫困区县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区(县)委书记或区(县)长担任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是在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上精准。从贫困区县对口帮扶部门和乡镇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不脱贫、不脱钩。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担任,驻村蹲点开展扶贫工作,做到村村有工作队、户户有责任人,不脱贫、不撤离。统筹安排区县、乡镇机关干部和本村党员干部,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几”方式,对贫困户开展“实打实”结对帮扶,实现帮困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目前,已累计派出驻村工作人员1.7万名。

  三是在强化扶贫工作考核上精准。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和差异化的考核办法,把减贫、脱贫、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贫困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坚持结果导向,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政策打折扣、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问责,考核结果对区县和市级帮扶部门捆绑使用。同时,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对提前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贫困区县,转移支付力度不减,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优先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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